上海市光新学校(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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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39号
学校电话: 62142089

学校介绍

上海市光新学校于2006年9月由原光新中学(建于1956年)和光新二小(建于1955年)合并而成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在65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质量为先的办学方向,秉承“用爱心点亮每盏心灵之灯,以智慧助每位光新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砺志、务实、专业”的教风,“乐学、自律、善思”的学风,“小班化、信息化、人本化”办学特色。积极落实“精致办学、精细管理、精品打造”的要求,蓄力提升学校办学品位、育人品质,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近年来,学校相继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ESD)项目示范学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上海市教育先锋号、上海市第一家戏曲(淮剧)教学中心,上海市书法实验基地学校、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连续七届获得普陀区文明单位、首届区文明校园、普陀区新优质学校项目校、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普陀区校园篮球联盟学校、普陀区校园啦啦操联盟等市区荣誉称号。学校把“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作为根本任务,雄厚的师资力量、多彩的课程、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聚焦学生核心素养,营造“多彩+立体”的全员育人氛围,让每一个孩子都热爱生活;架构“丰富+选择”的校本课程,培养“树三自、有责任、能担当”的光新学子。学校遵循基础型课程校本化实施,拓展型课程学校特色化,研究型课程学生自主化的原则构架学校的课程体系。淮剧社团学生连续多年受邀参演一年一度的宜川戏曲节。近年来,与区体育局合作,开设的小小舞魁和少儿拉丁课程、“玩转篮球、与尼共乐”国际化篮球项目、舞台剧、打击乐等社团活动深受同学们的喜欢。目前已形成线下“艺术与人文、科技与创新、体育与健身、信息与应用、实践与体验”五大类共30门课程;线上课程:光新易直播平台内拥有微课493课时,其中下载学科拓展微视频 90 课时、自制微视频 403课时。其中教师微课学科类262课时、拓展类 23 课时、探究类103课时;学生创课微视频 15 课时。学生可通过自己学习兴趣自主选择课程进行学习,从“多样化”到“精品化”,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课程学生可通过自己学习兴趣自主选择课程进行学习,为每个学生提供个性成长的舞台。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为一体的跨学段联通、跨学科融合的校本德育一体化体系建设。研学旅行已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特色品牌,“走进崇明”、“走近鲁迅”、“我的上海情怀”系列实践活动,线上的“小思万里行”、线下的 “走进场馆”,集多学科融合,运用不同学习方式,全方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学校与某武警部队结对,每年建军节走访慰问。新生入学时,部队官兵来校讲国防知识,述军旅生活,同学们学军姿,唱军歌。邀请前中国体操世界冠军、国际裁判朱政与学校星光宝贝啦啦操队全体成员进行了“与世界冠军面对面”交流活动,同学们感受到榜样的力量,树立自己的梦想。实施“双百分之百课程”,每学期每一位学生都有登台表演的经历,每一位学生都有获奖的经历。每年有百余人次的学生获市区级学科、艺术、体育、征文等各类奖项。学校聚焦教师发展核心能力,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追求专业精神,执着于教育理想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6人,其中中高级教师24人,研究生学历6人。目前我校有特级教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区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区高级指导教师、区信息团队学员12人,区名师、区教学能手、区教坛新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总计14人。学校师资队伍梯度合理,重视科研引领、聚焦学生成长进步,打造“开放+常态”的信息化应用研究场,深入开展“数字化教与学混合式课题研修”。全国教育技术“十三五”重点课题子课题《互动教学环境下促进学生学习成效的教学实践研究》、教育部《“J课堂”教学实践共同体》》项目校子课题《数字化环境下的教学实践与研究》和普陀区信息团队《基于人工智能的课堂教学行为分析的研究》三类信息化课题已结题。目前还承担着普陀区数字教材应用研究项目《探索数字教材应用环境中有效教学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经过几代光新人的不断努力开拓,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学校先后涌现了原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王荣华、原市教委副主任、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张民生、全国劳动模范徐虎等杰出人士。发教育之光,创办学之新!学校已形成了“校以育人为本、师以奉献为乐、生以成功为荣”的光新校风。我们力臻智慧之境:育智慧之生,成智慧之师,办智慧之校。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01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02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03 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办好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0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在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区户籍、非本区上海户籍学生,如需在本校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 四、招生办法 01 3月20日至3月27日,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02 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4月2日—13日,学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校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五、工作要求 01 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02 学校成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组长:吴昕 副组长:孙莉 组员:周家瑛 施永芳 虞松儿 乔卫敏 陈彦 陶颖 03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cn),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不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04 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05 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按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06 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学校“校园开放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但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07 学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08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09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10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11 学校招生过程中,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12 学校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监察要求 01 校长室、党支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积极做好“校园开放日”活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02 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 03 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32060061),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