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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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学校电话: 021-65982200

学校介绍

同心同德同舟楫,济人济事济天下!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4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学校始于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中德两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创办的同济德文医学堂。1912年与创办不久的同济德文工学堂合称同济德文医工学堂。1917年由华人接办,先后改称为同济医工学校和私立同济医工专门学校。1923年定名为同济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同济大学经过六次搬迁,先后辗转沪、浙、赣、桂、滇等地,1940年迁至四川宜宾的李庄古镇坚持办学。1946年回迁上海以后,发展成为以理、工、医、文、法五大学院著称的综合性大学。 在始于1949年的全国院系调整中,同济大学原有的文、法、医、理、机械、电机、造船、测绘等优势学科或支援其它高校,或整体搬迁内地。同时,全国10多所大学的土木建筑相关学科汇聚同济,使之成为国内土木建筑领域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的工科大学。1978年以后,学校实行“两个转变”——恢复对德交流由封闭办学向对外开放办学转变,拓展学科范畴由土建为主的工科大学向理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学转变。1996年,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和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并入,列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00年,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同济大学。2002年,列为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2003年,上海航空工业学校划归同济大学管理。2004年,列为中管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同济大学始终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努力使每一位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熏陶以后,具有“通识基础、专业素质、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全球视野、社会责任”综合特质,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创校至今,先后培养了38万余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医学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校友中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有168人。 同济大学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多功能振动实验中心”、国内第一个“地面交通工具风洞中心”、国内第一个“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试验平台”、国内第一个“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系统”以及“上海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科学中心”“细胞干性与命运编辑科学中心”等一批重大科研平台。先后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科研攻关,取得了大跨度桥梁关键技术、结构抗震防灾技术、城市交通智能诱导、城市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研发、国产化智能温室、遥感空间信息、大洋钻探、心房颤动分子遗传学等标志性科研成果。 学校长期注重发挥优势学科和基础研究的溢出效应,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形式和领域,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社会建设发展作出贡献,为“一带一路”建设、国内桥梁与隧道、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水环境治理、抗震救灾、洋山深水港、上海世博会、崇明生态岛、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大战略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学校与地方政府联合推动建设“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产值从初期2005年的不足30亿元发展到2020年的495亿元,开创了“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校地合作的典范模式。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在对德为主的合作基础上,发展为以对欧洲合作为中心,拓展北美、辐射亚非的布局,先后建立了中德、中法、中意、中芬、中西、联合国等12个国际化合作平台学院,与200多所海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大众、西门子、拜耳和IBM等众多跨国企业共建了研究中心。学校先后发起成立了“中国绿色大学联盟”和“国际绿色校园联盟”并担任首届主席,当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大学合作联盟主席,是亚太地区第一所被授予“全球可持续校园杰出奖”的高校。 目前,同济大学设有29个专业学院,11家附属医院,13所附属中小学。有四平路、嘉定、沪西和沪北等4个主要校区,占地面积约2.56平方公里,校舍总建筑面积184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455万余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514人,硕士研究生11319人,博士研究生7265人。另有国际学生2088人。拥有专任教师2792人,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1096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5人(含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3人(含双聘),发展中国家科学院及美国、德国、瑞典等国科学院或工程院外籍院士24人次。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特岗)教授42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首席科学家23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101人,“青年长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四类优秀青年人才20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9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入选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学科设置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门类。现有本科招生专业8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4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30个。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其他国家级研究平台以及77个省部级研究平台。 “同济天下,崇尚科学,创新引领,追求卓越”。今天的同济大学正朝着“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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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同济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物理和化学)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同济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以6月中旬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同济大学2024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同济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须下载打印,并经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及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原件扫描件)。

“筑梦计划”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的《同济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平台中最新报名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我校将组织材料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高校专项报名审核通过名单6月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被学校确定为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同济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

2.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4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

(1)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140分(含);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90分(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90分(含)。

(2)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理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 30 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注: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同济大学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五、资助政策

同济大学建立了“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体系,通过“奖、助、贷、补、勤、偿”等保障型资助筑牢生活保障,通过擎济工程、励志之星评选等发展型资助实现素质培养,通过学业发展指导、海外交流交换等成长型资助强化能力提升,让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新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即纳入我校的资助育人体系。在校期间被认定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参与勤工助学和发展型、成长型资助育人项目等方式,满足就读期间的基本经济需求和发展需求。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附则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同济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同济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心怀使命、志趣高远、天资出众的青年学生,强化基础学科、强化创新素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对应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专业组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和化学

理工类

应用物理学

工程力学

海洋科学

专业组2

应用化学

物理和化学

理工类

生物技术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分省专业计划限制,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学校考核

1.初试:

(1)所有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初试(6月15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笔试。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综合,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学。

(2)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初试合格线,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初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初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入围复试。

2.复试确认:入围学校考核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须在参加复试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复试考核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复试(含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进行面试,注重对考生“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考查。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评审纳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

对于第二类考生,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组织相关专家单独面试。

(2)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或50米跑(二选一),考生按照报名时选定的项目参加测试。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详见附件)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提前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期限涵盖学校考核复试全部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历以及所在中学开具的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证明(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及学校盖章),并且在新生复查阶段进行补测,如不通过,将取消入学资格。残疾考生免予补测。

(四)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

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占比85%,学校考核成绩占比15%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其中初试笔试成绩占50分,复试面试成绩占100分。

2. 确定第一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高考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高考外语。

当拟录取考生数少于分省分专业计划数,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2)其他省份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8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 确定第二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组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者,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若该省份无相同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则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同时,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校公示录取标准,同时提交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面向国际前沿,对接国家战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起点布局支撑国家原始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发挥基础学科科技创新源头、科技发展源动力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学生的数理基础和信息技术基础,培养通识基础与专业能力相融合、且有志于在基础学科及其他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取得突破的拔尖创新人才。

依托国豪书院,汇聚优质资源,构筑个性发展空间。因材施教,配备一对一的高水平导师和导学团队,营造一流的书院式成才环境与学术氛围;科教融合,依托高端实验室、尖端研究团队、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学术自信;开放交流,通过国际课程、联合设计、海外实习、暑期营、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等多形式拓展国际视野,培养全球胜任力。

改革人才培养,突破专业边界,优化本研衔接机制。实施2+1+X(2年通识基础、1年专业基础、X=1~6年本研衔接修习)为主的人才培养体系,在高端导师引领下,强化基础学习,加强科研训练,自主选择交叉课程模块、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复试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