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2018年,学校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的办学文脉可追溯到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1906年,美国基督教南北浸会在上海浦江之滨创建沪江大学。1928年,刘湛恩担任沪江大学首任华人校长,学校全面纳入中国国民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后,沪江大学相关系科调整至华东各大学校,同时在沪江大学校址创办上海工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专科学校(1959年)、上海机械学院(1960—1994年)、华东工业大学(1994—1996年)。1907年,德国医生宝隆博士开设德文医学堂,1912年增设工学堂。1922年,中法政府在德文医工学堂的原址上合办中法国立工学院。抗战胜利后,与由重庆迁沪的国立高级机器职业学校合并,成立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制为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83—1996年)。1996年,华东工业大学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上海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由国家机械工业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3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划出组建上海健康医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巍巍学府,沧桑百年,薪火相传,弦歌不辍,孕育了一大批爱国青年和志士仁人,滋养了一大批学术精英、工程专家和社会翘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专业人才,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学校在融合传承创新中凝练形成“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精神,激励新时代的上理人守正出新,砥砺奋进。 学校占地面积近千亩。下设17个学院(部),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9000余人。在校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9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75人次,省部级人才189人次,高级职称教师859人,博士生导师260人。 学校长期依托、服务和引领行业产业发展,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出版印刷行业骨干高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长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医疗器械和出版印刷两大领域具有深厚的行业基础。近年来,学校学科布局不断优化,现有60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19个国家级教学平台和51个省部级平台,7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34个省部级平台。工程学、材料科学和化学三个学科稳居ESI全球前1%行列。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上海战略需要,以未来光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与康复工程3大国际实验室和系统管理1个特色平台为载体,建设光学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5大一流学科和管理科学高原学科,并持续支持各支撑学科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依托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培养“工程型、创新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学校持续贯彻“对接行业,改造专业,引导就业”的理念,本科教育强调“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研究生教育注重“跨学科、重创新、贴行业”。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是国内最早开办国际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在校留学生近千人,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有中英国际学院和中德国际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协同发展的办学战略。与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江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共建“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与上海公共外交协会共建上海公共外交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共建“医工交叉创新研究院”和“医工交叉研究生院”;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电气集团中央研究院等共建“机械工业共性技术上海研究院”和“机械工业上海研究生院”;与商飞、华为、上海电气、光明食品(集团)、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科院上海分院、核八所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合作。依托上海理工大学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分布在长三角区域的近30个科技转移工作站,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与杨浦区合作推进环上理创新街区发展。 在新的起点上,学校将紧扣时代脉搏,全面贯彻落实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力争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引领产业技术进步的创新型大学,进而建设成为特色显著的一流理工科大学。
校园风光
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理工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 ||
三、办学层次 | ■ 本科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理工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部分中德合作专业为德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对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办协商后另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进档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其他选考科目要求的,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2)西藏、新疆: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其他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要求的考生视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2.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经济管理试验班每生每学年6500元,工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每生每学年7000元,专业分流后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收取学费。(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拟调整至不超过每生每学年40000元(以批复为准)。 3.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 〔2019〕14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共20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共15个专业。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系统科学与工程共3个专业。 经济管理试验班包含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共6个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共3个专业。 设计学类包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共5个专业。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管理类部分专业以及部分特色专业等按专业招生。 |
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报名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中具备保送资格的202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日语、德语。考生只能填报取得保送生资格语种的相应外语类专业。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择优录取。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指南。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类信息,各项报名材料均需分别扫描为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报名材料包括:
(一)《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保送生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二)学生高中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四)如有获奖,可上传证书。
六、选拔程序
(一)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学生进行面试,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报考。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将公布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请关注相关通知。
(二)学校将根据面试情况,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
(三)拟录取的保送生公示无异议后,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一)上海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各个环节,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55270716。
(二)学生所在学校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参加保送生招生工作,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保送学生的保送资格。
八、其他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二)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出台有关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拟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市)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应达到2024年当地报考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统考满分×50%
其中:
(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课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四、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六、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5527071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
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