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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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
学校电话: 021-65506886

学校介绍

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2001年起,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2017年,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序列。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坚持探索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开放发展的体育特色创新发展路径。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构五育融合育人格局。坚持特色性应用研究型办学定位,秉持“身心一统,兼蓄竞攀”校训,承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弘扬体育文化”的光荣使命,践行“为了师生终身发展”的根本理念和“身心一统、德技相长、文理兼修、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视察我校中国乒乓球学院巴布亚新几内亚培训中心,给在我校驻训的巴新学员复信,在2022北京冬奥张家口赛区视察我校师生团队科研创新项目情况。 学校现有杨浦、徐汇2个校区,及江湾、黄浦、松江教学点。占地面积超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数约7000人。 学校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86年)。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形成以体育学为主干,高水平交叉融合理学、医学、文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科布局体系。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获得A+最高等级。现有本科专业2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国家级、省市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基本覆盖我校所有本科专业。现有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等6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体育、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其所属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所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自设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体育管理、体育工程学、运动康复学、反兴奋剂学、体育传播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00人左右。2017年,运动健康科学教师团队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坚持“特色与质量并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互促进”的发展方针,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上海市级15项。师资队伍包含美国国家体育科学院(NAK)外籍院士、国际兴奋剂检查机构(ITA)独立理事、美国俄勒冈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疾控中心(CDC)首席科学家、美国运动医学学会和美国国家体育科学院原主席、国际软式网球联合会裁判委员会委员等高水平师资力量。教师队伍中多人荣获“东方学者”、“浦江人才”等,入选“曙光计划”、“晨光计划”、“扬帆计划”等,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表彰。教师队伍中包含世界冠军、运动健将,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 学校积极推动“体教融合”人才培养创新。率先建成世界唯一的专门以乒乓球为专业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国乒乓球学院,并被国际乒联认定为最高学院级附属培训基地。与国际手联和国际田联分别共建国际手球学院和国际田联特训认证中心;与中国篮协、中国田协、中国羽协、中国体操协会和中国铁人三项协会分别共建中国篮球学院、马拉松学院、羽毛球学院、体操学院和铁人三项学院,是中长跑项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有国家级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大力培养体育特色创新创业人才,先后荣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全国金奖和全国唯一的“乡村振兴奖”;在主赛道实现体育类高校零的突破,获得全国银奖。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蕴瑞学苑”。学校和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共建绿地申花上体女子足球队。历年来培养了一批国际知名教练员,如施之皓、孙海平、陈忠和、王跃舫、孙荔安、沈富麟、马良行等。 学术创新水平位居领先地位。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处于同类高校领先水平,是首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的体育类高校,先后承担国家哲社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8项。是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冬奥”、“主动健康”等专项的项目主持单位和20多项课题研发单位,是唯一荣获“中国冰雪科技联合攻关单位”的体育类高校。建立世界顶级体育学术期刊平台,《运动与健康科学(英文版)》跻身SCI学科库前三,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连续7年在“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排名第一。体育学、心理学和兴奋剂检测上海研究院,分别入选市教委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IV类高峰学科。建有高水平科研平台。国家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设在我校,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含体育产业)基地7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各1个。 一流体育大学高质量推进社会服务。在全国率先发布中国儿童青少年体育素养评价模型、体质健康指数评价模型和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等,为我国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教育评价改革等提供重要指引。“运动戒毒”模式获司法部肯定并转化为国家标准。三人制篮球国家队、钢架雪车国家队驻训基地设在我校。建有上海市重点培育智库、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智库、上海高校智库各1个。牵头起草体育强国、全民健身、国家“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主动服务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三角体育一体化研究中心、长三角体育产业协作秘书处设在我校。主动服务海南深化改革开放,发起成立海南自贸创新体育产业研究院。建有国内唯一的国家体育大学科技园。 大力建设体育文化传承新高地。国际奥委会批准设立上海体育学院奥林匹克学院。率先引入国际体育组织立项建设的国际乒联博物馆和中国乒乓球博物馆。建有世界第一家全方位展示武术历史与文化的博物馆——中国武术博物馆。上体(武术)入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设立中国传统体育非遗研究院。我校首任校长吴蕴瑞先生入选上海市“社科大师”。建有国内首家以体育为主题的大学体育书店,建成体育教育博物馆。 建立开放发展新格局。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和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已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137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培养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成功立项国家留基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5个。与美国怀俄明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共建2个海外中心。是中国“丝绸之路”体育教育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加入“中国-俄罗斯体育教育联盟”和中国-中东欧大学体育教育与研究联盟。与越南北宁体育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理工学院合作开展体育学博士、硕士联合培养。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上海体育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体育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1333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体育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业务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

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3.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5.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6.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进行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

1.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公式计算。

2.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依次按艺术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体育类专业:

1.考生参加省级体育类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本省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公式计算。

2.考生投档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依次按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一)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二)理学、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专业每生第一学年7400元,专业分流后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类收取学费。

(四)体育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

(五)艺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550831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s.edu.cn

招生办官网:bkzs.sus.edu.cn

咨询电话:021-65506886(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1)医学技术类包含专业: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运动与公共健康。

(2)工商管理类包含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根据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大一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学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4.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5.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更换校区。

6.本章程由上海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