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922年10月23日成立的上海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大学。学校克服种种困难,艰难办学,吸引四方热血青年影从云集,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汇聚、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赢得了“文有上大,武有黄埔”“北有五四时期的北大,南有五卅时期的上大”的美誉。孙中山、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关心学校建设,或担任校董,或举贤任能,或指导工作。于右任、瞿秋白、邓中夏、邵力子、陈望道等领导学校发展,或延揽人才,或规划学科,或执掌教务。以瞿秋白、邓中夏、蔡和森、张太雷、恽代英、任弼时、施存统、萧楚女、沈雁冰、田汉、蒋光慈等为代表的“红色教授”则积极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使上海大学成为革命青年向往的“东南革命最高学府”。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大学践行“养成建国人才,促进文化事业”的办学宗旨,成就瞩目,英才济济。杨尚昆、王稼祥、秦邦宪、关向应、李硕勋、王步文、刘华、何秉彝、阳翰笙、丁玲、戴望舒、匡亚明、杨之华、张琴秋、钟复光、施蛰存、王一知等都从这里走出,他们中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为国捐躯的烈士,有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有一流的学者、作家、剧作家、诗人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普及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983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上海市美术学校等六所学校合并,复办上海大学(简称原上海大学)。1994年5月,新的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成立于1983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上海大学的广大师生立志继承与发扬20世纪20年代上海大学的光荣传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的贡献。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钱伟长教授于1983年出任上海工业大学校长,1994年至2010年担任上海大学校长,他独树一帜的教育思想和治校方略开创了学校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的新局面,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校园风光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招生计划:10名,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 八、选拔对象 男子排球、田径、网球、女子足球、武术套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田径、网球、武术套路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附件1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注: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九、选拔方式 (一)请符合条件的运动员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4日(每日6:00-22:00)登录“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点击“保送录取运动员”进行网上报名。请将以下6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22:00。 材料1.“报名系统”生成并经本人签字的《上海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 材料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材料3.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材料4.运动员等级证书; 材料5.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图查询页面即可。查询网址:https://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材料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 注: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材料原件须自行保留,待录取报到后将收取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每项材料请扫描成一个单独的PDF文件上传,不要分成多个文件多次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后,须在上传材料截止时间前点击“确认材料全部上传完成”按钮。 2.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2)精神,运动员还须于2024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s://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运动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三)将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获得预录取资格。 (四)预录取名单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进行公示。 (五)学校在“运动员保送系统”中进行材料审核。 (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全国性社会体育组织,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体育总局予以公示。 十、录取规则 (一)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优秀运动员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且文化成绩须达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其中:一级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90分;运动健将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30分)。 (二)学校在收到预录取优秀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24年高考。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体育学院网址:https://tiyu.shu.edu.cn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5006;13701904140 体育学院监督电话:021-66132946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2024年2月5日-3月10日为我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值班表为准) 十六、其他须知 (一)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对2024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出台新的文件,学校将遵照执行。 (二)执行回避制度。参与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三)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凡被上海大学录取的保送录取运动员,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五)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六)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年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电子信息科 学与技术 本科 4年 30 人 工商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4年 30 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4年 20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相关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大学。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9日9:00—22:00,2月20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22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3〕34号)相关规定执行。 (3)2月23日—2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2:00)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 (4)3月2日—3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5)学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文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6)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7)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13日—14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官网: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咨询电话:021-66132529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咨询电话:021-69983298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2024年2月5日—3月10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公告) 十七、其他须知 (1)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发布公告。 |
上海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2个学院。设有101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交叉学科博士点,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上海大学现有专任教师3508人,其中正高级808人、副高级1113人。学校现有研究生20026人,全日制本科生19931人(预科生63人),成人教育学生19180人。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建立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高校之一。钱伟长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评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2个,国家一流课程19门。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8项。 (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1月) 经教育部批准,上海大学2024年继续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上海大学热忱欢迎香港优秀学子报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一)招生计划:本年度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15人,视生源情况可调整。 (二)招生专业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最低要求见下表: 序号 培养单位 招生专业 最低要求 备注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文科4、英国语文科4、数学科3、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口吃不宜 3 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学 口吃不宜 4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口吃不宜 5 法学院 法学
6 法学院 知识产权
7 经济学院 金融学
8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9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 学院 信息资源管理
10 管理学院 会计学
11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12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13 悉尼工商学院 金融学 中外合作办学 14 悉尼工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外合作办学 15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中国语文科3、英国语文科4、数学科4、
16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7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不招色盲 18 理学院 应用化学 不招色盲、色弱 1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不招色盲、色弱 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不招色盲 21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2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不招色盲 23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不招色盲 24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不招色盲 25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不招色盲 26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招色盲 27 上海电影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不招色盲、色弱 28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不招色盲, 29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30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不招色盲、色弱,中外合作办学 注:上述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2023〕3号)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进行报名。 (三)填报志愿 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我校。每位报考者最多可同时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 十、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各专业对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要求,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主要参考四门核心科目: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公民科)等,择优录取。当达到最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学校将按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三科等级相加的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等级。 注:各科目考试成绩等级中的5*按6分计算,5**按7分计算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香港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与内地学生同住。 (一)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1.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4.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以上学费、住宿费均按人民币结算。 十三、奖学金设置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十四、监督约束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五、其他须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网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2024年2月5日-3月10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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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1.招生计划:10名 2.招生专业及科目要求 序号 学院 招生专业 要求达标的 相应科目 备注 0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语文、数学A、英文、社会
0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口吃不宜 03 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学 口吃不宜 04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口吃不宜 05 法学院 法学
06 法学院 知识产权
07 经济学院 金融学
08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09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信息资源管理
10 管理学院 会计学
11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12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13 悉尼工商学院 金融学 中外合作办学 14 悉尼工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外合作办学 15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
16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7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不招色盲 18 理学院 应用化学 不招色盲、色弱 1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不招色盲、色弱 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不招色盲 21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中外合作办学 不招色盲 22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
23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不招色盲 24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不招色盲 25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不招色盲 26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不招色盲 27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招色盲 28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土木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29 上海电影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不招色盲、色弱 30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环境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不招色盲、色弱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学习,且台湾“学测”相应四科(见上表)成绩达均标级的高中毕业生; 2.在台湾高中学习,且台湾“学测”相应四科(见上表)成绩达前标级的高中毕业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其中,应用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环境工程专业不招色盲、色弱。 十一、招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上传基本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免冠证件照、个人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学测成绩、诚信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等基本材料。 2.上传其他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以下4项材料原件扫描后按系统内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报名系统”内下载)(须本人亲笔签名); (2)个人自荐信(须本人亲笔签名); (3)各类获奖证书; (4)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或学生证。 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材料原件须自行保留,待录取报到后学校将收取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注1: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注2:“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二)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名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 十二、录取原则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一个专业(类)志愿,计算考生合成成绩(公式见下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合成成绩计算公式: 序号01-14招生专业:合成成绩等于语文、数学A、英文、社会四科实得级分之和;如合成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英文、数学A实得级分。 序号15-30招生专业:合成成绩等于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科实得级分之和;如合成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A、英文、语文实得级分。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学校将于2024年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1.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2月5日-3月10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电子邮箱:zbb@oa.shu.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如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其他具体要求见后期通知。 2.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5.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各有关省份(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材料类不招色盲、色弱。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类) 招生 科类 专业 限制 备注 材料类 理科 (见注1) 不招 色盲、色弱 类内所含专业:应用化学、冶金工程(含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共9个专业; 类内专业分流原则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本科招生章程。 注:1.浙江、山东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和化学”;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须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