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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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学校电话: 021-51322222

学校介绍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15个本、专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本科专业外,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专业;有8个继续教育的本、专科专业;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建立了美国第一家中医孔子学院,设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是中英合作药学、中英合作护理学项目。 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5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办学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不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3.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我校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

4.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对投档到我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中予以调剂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或体检等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后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实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我校该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四、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中医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每生每学年81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沪发改规范〔2023〕4号。

中医学(屠呦呦班)、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医学(5+3一体化汇聚创新班)研究生阶段学费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两年住宿费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的标准。第三年回校本部学习,住宿费按照校本部的标准。

中医学(屠呦呦班)研究生阶段住宿费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住宿费的标准。

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医学(5+3一体化汇聚创新班)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实施新生绿色通道入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准备“爱心助学大礼包”,提供基本生活物质保障。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综合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项社会类奖助学金。中医学(屠呦呦班)研究生阶段资助政策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双休

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中医学(屠呦呦班)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并符合条件者,研究生阶段转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学习,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2.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沪教委学〔2025〕17号)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2024年三校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护理学

本科

4年

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一、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中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均可报名,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事宜均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沪教考院高招〔2024〕6号)

二、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提出保送申请。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1日(星期六) 9:00—11:30语文

  14:00—15:40数学

  5月12日(星期日) 9:00—10:40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4月27日

地点:详见考前招生网站公告

考试科目:

(1)专业课:基础护理学、护士人文修养与沟通技术

(2)专业基础课:生理学、化学基础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职业技能测试要求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单科成绩均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在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最低资格线基础上,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建议有护理学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 

三、同分规则: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且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者,专业基础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均相同者,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4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工作日8:30--11:00,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工作日8:30--11:00,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ygzs.shutcm.edu.cn),考试相关、录取公示等均通过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2024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高本贯通)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年我校“高本贯通”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专业

层次

计划数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高本贯通

不超过3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选拔对象

“高本贯通”专业仅限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具有转段资格的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考。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2.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办法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均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6号)执行。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1.“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

202446日上900

2.考试地点:

上海中医药大学(蔡伦路1200号),详见本人准考证。

3.考试内容:

高本贯通转段考试。详见“高本贯通”项目转段考试考纲。

十一、录取规则

1.  高本贯通转段考试满分100分,达标要求为转段考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2.  凡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在报到时未能取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高本贯通)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高本贯通),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ygzs.shutcm.edu.cn),考试相关和公示信息等均通过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