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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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学校电话: 021-58137880

学校介绍

学校于1999年由周星增等一批热心教育和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出资筹建,翌年6月正式登记设立,2001年4月,学校获批为“民办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主要从事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列为上海市11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在“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建桥学院”,学校逐步成为以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9月,首批本科学生报到入学;2010年7月,学校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自2004年起连续七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于2015年2月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秋,学校由浦东康桥整体搬迁至浦东临港。2017年5月,学校入选“上海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全国高校后勤事业发展先进单位,上海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上海市政府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上海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先进集体,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学校总投资已逾28亿元人民币,校园占地面积53.2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已建成面积约42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5亿元人民币,教学用计算机6765台,多媒体教室224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总数16828个;目前,学校建有9个二级实验中心,2个公共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基地,各类实验室174个。图书馆座位数达到2894座,馆藏纸质图书158余万册,电子图书26.2万册,各类数据库60种。 截至2020年9月,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有21356人,其中本科生18790人,学校是上海市第一所获得留学生招生资质的民办高校,目前在校全日制留学生18人,每年另有短期留学生约100人。自创办以来,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18届逾5.06万名合格毕业生,建桥学子因“毕业即就业,上岗即上手,发展可持续”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学校的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8%以上,签约率也保持在93%左右,雇主满意度高位稳定。 学校现有教职工1347人,其中专任教师101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占比81.5%,副高及以上职称335人,占比33.1%。专任教师中“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辅导员各1人,上海市模范教师1人,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18人,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3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晨光计划”项目获得者14名;学校有行政及教辅人员335人;学校还聘有一支441人的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主动适应上海和浦东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布局结构调整。目前,学校设有13院1系1部,分别是:商学院、机电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珠宝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设计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和体育教学部。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4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2个,上海市一流本科培育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5个,上海市特色专业3个,市级精品课程12门、市级优质在线课程3门、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门、市级重点课程59门、市重点教改项目11个。2017年,获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卓越建桥”引领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用新时代雷锋精神构筑思政格局提升民办高校整体育人针对性有效性》均获一等奖。 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单位、首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和上海市民办高校辅导员研修基地、首批上海市高校创业指导站、浦东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学校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基地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学校机电学院的数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实行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学校的校训是:感恩、回报、爱心、责任;质量方针是: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办学理念是:民营模式、公益性质、人本观念、文化管理;办学使命是:为学生建成才之桥,为教师建立业之桥,为社会建育人之桥。 学校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寻求与行业、企业紧密对接的多方合作理念,探索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目标。以联合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引进企业课程、聘请企业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形式发挥行业、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先后与中兴通讯、东方网、解放日报、百联汽车、建工一建、家乐福、汉堡王、上海迪士尼、豫园集团、科大讯飞、上海电气、六院东院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合作培养人才。 2019年,学校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得到了专家组对学校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学校坚持依托校际合作办学模式,借助兄弟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在双向互动的交流合作中,增强学校发展实力。学校先后与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合作,在合作中增强我校学科和师资队伍水平。学校加入由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9所高校共同参与的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参与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在校生就读期间可共享跨校优质教育资源。 学校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迄今已在全国各地捐建40余所希望小学,资助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300多名贫困生累计达1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多次冠名或赞助中国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等棋类比赛以及全国大学生击剑比赛、全国大学生摔跤比赛等体育赛事。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继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坚持“质量核心、教学中心、学生本位、教师主体”工作方针和“育人为本、教学为本、本科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紧密结合上海和浦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临港新片区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国际合作与产学合作,努力把上海建桥学院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技术型大学,力争在国内一流民办大学建设进程中实现新突破。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R 本科

R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商务日语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的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它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可依据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选择英语或者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部分专业就业时需符合行业健康标准,请结合自身身体状况理性填报,因身体条件不符合行业标准导致无法就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5.同分考生普通类专业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艺术类专业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7.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原则上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8、如未完成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非艺术类专业42000元/年;

国际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日语、网络工程(双语班)、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5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新闻学(双语班)、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专业80000元/年;

艺术类专业48000元/年;

专科教育:

专科专业23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一般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7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为便于统一管理,学生统一住校,特殊情况需走读的开学后必须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走读。

在录取至报到阶段考生修改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姓名而导致学信网信息注册不成功,最终不能准时拿到毕业证书,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建桥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上海建桥学院2024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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