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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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东川路500号
学校电话: 021-62233333

学校介绍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立德树人,攀高行远。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崇高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按照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路径,围绕“育人、文明、发展”责任使命,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重点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引领、学科科研优化提升、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分三步实现一流办学目标: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到2035年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目前设有4个学部: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信息学部;31个全日制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外语学院、传播学院、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亚欧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4个书院:孟宪承书院、经管书院、大夏书院、光华书院;2个实体教学科研研究院: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14个校管科研平台机构(含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崇明生态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智能+”研究院、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脑科学与教育创新研究院、医学与健康研究院、社会主义历史与文献研究院、上海智能教育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研究院;3个管理型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上海教师发展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上海国际首席技术官学院。另有设在学校的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可授予22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5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6个上海市高峰学科(I类2个,II类2个,IV类2个),1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和17个上海市一流学科(A类4个,B类13个)。学校有教职工4,449人,其中专任教师2,401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090人,其中含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19人,国家及上海市其他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304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538人;在校博士研究生3,780人,硕士研究生17,238人;在校留学生(学历生)1,504人。学校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校园占地总面积约207公顷。 学校理工科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和高等学校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民政部研究中心,1个国家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2个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2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文科拥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7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7个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6个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4个上海高校智库,1个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10个上海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上海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学校主办、承办和合办各类中文期刊23种、英文期刊7种,两校区图书馆馆藏印刷型文献总量486.67万余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1个(462个子库)。学校成立教育集团,现有自办与合作举办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共58所(正式招生办学)。学校继续教育坚持管办分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探索培育高品质非学历教育项目,注重推进内涵式发展,统筹提升社会效能和经济效能。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圣彼得堡理工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成立中法联合研究生院;与法国里昂高师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中法社会与科学联合研究院;与美国纽约大学联合创办的上海纽约大学,是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创办的大学;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合作共建亚欧商学院;与以色列海法大学合作共建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共建先进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学校设有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设4所孔子学院和2所独立孔子课堂。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4-04-12来源:本科招生网浏览量:194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

选科要求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化学

理工

物理学

物理+化学

理工

生物科学

物理+化学

理工

文科组

哲学

不限

文史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不限

文史

注:在实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文科组专业只投放首选历史的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文科组可填报1-2个专业,理科组可填报1-3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4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时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6月20日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学校校测。对于确认不参加校测或逾期未确认参加校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

(四)入围校测办法

6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确认参加学校校测的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校测考生名单,入围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理科组:入围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5

文科组:入围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单科成绩*0.5

(五)学校校测

暂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举行学校校测,校测包含笔试、面试及体育测试3项,校测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具体测试时间及考场信息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笔试:理科组测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组测试科目为文科综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多对一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志向、创新能力、创新潜质等。面试考核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学校校测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到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

学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200分。没有参加学校校测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1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达到所在省份专业组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含同分处理成绩),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并享受学校卓越学院(“强基计划”学生将自动进入卓越学院)提供的各类资源,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一)挑战更高难度、更具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置更具挑战性的培养方案,包含全英文课程、荣誉课程等,强调思维和能力的双重训练。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需要申请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

(二)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校内外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三)进阶式学术训练。学校开放重点实验室,打造专项学术研究项目,设置大一到大四的进阶式学术训练计划,推动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进课题组,保障学生100%体验完整科研训练的机会。

(四)高质量国际交流。邀请海内外名师开设讲座和高水平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项目或科研实习。通过定制项目的方式让学生在大学期间有多元文化体验的经历。

(五)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选修研究生阶段课程;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直接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六)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本研转段专业范围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和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三)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校测工作方案可能将有所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五)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 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zsb@ec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免体育测试申请表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4-04-11来源:本科招生网浏览量:7356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脱贫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招生专业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政治

学前教育

文史

不限

特殊教育

文史

不限

物理学

理工

物理+化学

化学

理工

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

理工

物理+化学

地理科学

理工

物理+化学

(二)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

招生专业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类

文史

不限

公共管理类

文史

不限

俄语

文史

不限

法语

文史

不限

西班牙语

文史

不限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史

政治

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史

政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文史

政治

社会学类

文史

不限

教育技术学

理工

物理+化学

心理学类

理工

物理+化学

物理学

理工

物理+化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工

物理+化学

化学

理工

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类

理工

物理+化学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理工

物理+化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工

物理+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工

物理+化学

生态学

理工

物理+化学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024年4月11日-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传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清晰。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来核定学校初审结论,学校将把初审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四)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发布公告,届时考生可以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首页的“招生计划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五)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六)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分处理原则: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4-02-05来源:本科招生网浏览量:3826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已经形成“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闵行校区位于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学校目前设有4个学部、33个学院(系),85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5800余人,研究生22000余人,在校学历留学生15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24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100余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23人。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俄罗斯高等经济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须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申请招生目录中理科专业考生的学测考试科目须包含国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申请招生目录中文理兼招专业考生的学测考试科目须包含国文、数学(A/B)、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

(三)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专业所要求学测考试科目成绩都须达到顶标级,就读于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女学校的高中毕业生申请专业所要求学测考试科目成绩都须达到前标级。

(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附录一),本科,学制四年,招生计划10人。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与大陆学生相同。学费每学年6500-7700元人民币左右, 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7000元/年,三、四学年16000元/年;学生入学后与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约为人民币1200元/年,具体费用根据住宿条件收取。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和我校招生网公告为准。

六、审核、考核及录取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的考核通知、考核方式等具体安排,请注意我校招办网站通知。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查验,并将学测成绩查验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经录取确认后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台湾地区学测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考试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所有招考信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校考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考生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五)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处理。

十、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招生专业(类)

备注

科类要求

数学要求

最大

招生数

1

汉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A/B

2

2

汉语国际教育

 

文理兼招

A/B

2

3

英语

 

文理兼招

A/B

2

4

法语

 

文理兼招

A/B

2

5

西班牙语

 

文理兼招

A/B

2

6

日语

 

文理兼招

A/B

2

7

俄语

 

文理兼招

A/B

2

8

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文理兼招

A/B

2

10

工商管理(智能商业实验班)

 

文理兼招

A/B

6

11

公共管理类

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2个专业。

文理兼招

A/B

4

12

新闻传播学类

含新闻学、编辑出版学2个专业。

文理兼招

A/B

4

13

历史学

 

文理兼招

A/B

2

14

哲学

 

文理兼招

A/B

2

15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理兼招

A/B

6

16

法学

 

文理兼招

A/B

6

17

社会学类

含社会学、社会工作2个专业。

文理兼招

A/B

6

18

教育学类

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

文理兼招

A/B

8

19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理科

A

3

20

心理学类

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

理科

A

2

2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A

2

22

物理学

 

理科

A

4

23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A

3

24

化学

 

理科

A

4

25

生物科学类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

理科

A

4

26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2个专业。

理科

A

4

27

生态学

 

理科

A

4

28

通信工程

 

理科

A

3

29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A

3

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A

4

31

软件工程

 

理科

A

4

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调整各招生专业(类)最大招生数。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4-01-26来源:本科招生网浏览量:5162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为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学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和项目

招生计划0-29人,其中田径0-19名、男篮0-5名、女篮0-5名。

2024年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就读专业为:体育教育,本科,学制四年,学费7000元/学年。

各项目招生小项(位置)和计划如下:

(一)田径

男子:100米0-1人、200米0-1人、400米0-1人、1500米0-1人、跳高0-1人、跳远0-1人、三级跳远0-1人、十项全能0-1人;

女子:100米0-1人、200米0-1人、400米0-1人、800米0-1人、100米栏0-2人、跳高0-1人、跳远0-1人、三级跳远0-1人、七项全能0-2人。

(二)男篮(五人制):前锋0-2人、后卫0-2人、中锋0-1人。

(三)女篮(五人制):前锋0-2人、后卫0-2人、中锋0-1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

(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特别提醒:1.田径4×100米、4×400米等接力项目名次、成绩无效。

2.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并且参加过全国(俱乐部)青年联赛、NBL联赛、CBA联赛、WCBA联赛等中国大学生联赛参赛资格的限制性比赛(以比赛秩序册为准)的考生不能报考篮球项目。

3.另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报名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具体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注册与报名方法

注册与报名办法、时间,均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https://www.sport.gov.cn/kjs/n23837299/c27134208/content.html)中的要求执行。

(一)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试报名资格)并报名。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注册与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时至2024年2月22日12时。

(二)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https://zwfw.sport.gov.cn/level.html)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以备查验。材料包括:

1.高中毕业证书,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盖章)。

2.身份证。

3.所报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有证书编号)。

(三)2024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夏季项目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2日。

四、材料初审

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对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核查,初审结果将在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五、体育专项考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系统要求完成缴费后,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夏季项目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六、合格名单确定

(一)体育专项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各项目招生小项(或位置)的计划分别划定合格线并确定合格名单,宁缺毋滥。田径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考专项测试实考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不予合格公示。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文化成绩破格录取资格。

(二)学校在确认合格名单时,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进入合格名单确认范围。

(三)学校将在招生网上公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名单,并把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七、破格录取资格认定办法

(一)田径项目

1.破格条件

(1)获得运动健将称号;

(2)全国体育统测中,实测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成绩标准;

(3)高中阶段获得中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六名;

(4)高中阶段获得中国中学生田径冠军赛冠亚军;

(5)高中阶段获得中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冠亚军。

2.破格录取人数及资格认定

田径项目总破格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田径项目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破格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获得破格录取资格。如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3人,则根据招生项目优先级(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项目优先顺序如下:女子七项全能、女子200米、女子100米栏、女子跳高、男子跳高、女子100米、男子十项全能、女子400米、女子800米、女子跳高、女子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100米、男子200米、男子400米、男子1500米、男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进行排序,若项目优先级相同,则按全国体育统考实测成绩区分前后排序,学校最终选择排序前3名给予破格录取资格。

(二)篮球项目

1.破格条件

(1)获得运动健将称号;

(2)高中阶段最好成绩为中国高中篮球联赛分区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2.破格录取人数及资格认定

篮球项目破格录取人数为:男子篮球不超过2人,女子篮球不超过1人。篮球项目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破格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获得破格录取资格。如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男子篮球(或女子篮球)最大破格录取人数,则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参加中国高中篮球联赛获得的最好名次进行排序,若最好名次相同,则按照招生项目位置优先级(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项目位置优先顺序如下:中锋、前锋、后卫)区分前后排序,学校最终选择男子篮球(或女子篮球)排序前2名(或前1名)给予破格录取资格。

八、录取原则及入围名单确定

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进入我校入围名单;获得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亦可进入我校入围名单。

学校将把入围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把入围名单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入围名单中的考生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投档到我校后,学校予以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体育与健康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13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