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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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学校电话: 021-68020761

学校介绍

兴伟学院是一所小规模、高质量、非营利、“以能力培养”为特色的中国式博雅学院,致力于培养能更好地适应全球一体化进程下瞬息万变的社会需求、具有创新型思维和广博知识的国际化人才。我们的学生来自不同的背景,但是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发现并勇敢实践自己的梦想。在兴伟,有风景如画的校园,有导师的悉心聆听引导,更有一群志同道合、一起自由寻找梦想的学生。因为有这样的温暖的、一直给予支持的“兴伟家庭”,学生敢于大胆尝试,在实践、挫折中不断学习。从招聘教授到选择课程,学生们通过参加八个委员会来自自主管理学校。我们相信把管理学校的权利和自由交给学生能让学生们用不同的视角重新审视、思考为何学习,如何学习、成长、生活。经过兴伟的生活,学生们会成为胸怀大志、追求梦想、赋有创新精神、拥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乐于奉献社会的人。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

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调剂录取。

二、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同分处理原则:按生源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原则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49985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xingwei.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www.xingwei.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0761

十六、其他须知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英语

本科

四年

10人

国际商务

本科

四年

1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4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9日9:00-22:00,2月20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三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具体详见市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2)2月2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上海兴伟学院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3月2日-3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考生实际面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月28日前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外语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其余考生可依序公布为候补录取考生。相关网上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49985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xingwei.edu.cn

招生办官网:www.xingwei.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0761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