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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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学校电话: 021-56605436

学校介绍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规模最大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3月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随后融入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历教育部分而组成。学校迄今已有6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 学校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主要校区,占地面积约753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1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业44个,国家骨干专业14个,市级重点专业21个(含上海市一流专业8个),市级教学团队25个;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选用在线精品开放课程9门,市级精品在线课程(含精品课程)41门,市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6门,联合主持国家教学资源库1项,参与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5项,上海市专业教学资源库14个;教职工801人,市级教学名师6人,育才奖获得者26人;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98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下辖一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学校合并组建六年多来,坚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向,错位竞争、特色发展,“1+1+1>3”叠加效应明显。一是形成贯通人才培养体系。承担上海贯通培养人才试点,形成“中职—高职—应用本科”贯通齐备、“学历—培训—技能竞赛”构成体系的办学格局。二是建构特色专业群。瞄准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健康城市和城市群建设,对接产业链和岗位群,形成“固核心、强支撑、显特色”专业结构新布局。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产业学院和协同创新中心,与上海建工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563个校外实训基地。四是推进课程思政改革。获批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培育学校,推出《中国城事》《筑梦中国》大国系列课程。五是传播劳模(工匠)精神。建立1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8个劳模育人基地。六是推进办学国际化进程。担任中英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在泰国设立海外分校,举办“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人才研修班。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上海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连续十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在上海市高校分类评价(应用技能型)中连续四年居于第一梯队,2020年成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近两年来师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世赛选拔赛等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500余项,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98.84%,签约率94.72%,进入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建筑类百强企业就职人数约占应届毕业生总数的7.7%。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2080号;

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2360号;

具体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办学层次

□ 本科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本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护理、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健康管理(医学美容)专业色盲、色弱不招,口吃、弱视不宜。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本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本校的生源按当地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本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2.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3. 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遇同分,按省级招办的同分规则排序;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普通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 若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内均未被录取,服从调剂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随机调剂至本校有缺额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高本贯通”专业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方具备录取资格,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完成高职阶段学业后,符合条件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转段考试后,进入相应本科阶段学习。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三、资助政策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本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01589(工作日9:00至16:0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ucc.edu.cn/zsxx/

咨询电话:021-56607139(工作日9:00至16:00)

十六、其他须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2024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4年三校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