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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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学前街社区季景北路859号
学校电话: 021-58671938

学校介绍

上海市高桥中学肇始于1911年,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高桥镇核心区域,毗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946年成为上海市市立高桥中学,时列18所市立中学之一;1960年被评为上海市重点中学;1986年被评为川沙县重点中学;1993年被评为浦东新区重点中学;2006年被评为浦东新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19年成立高桥中学教育集团;2020年顺利通过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评审。 学校现有38个教学班(含首届两个新疆内高班),共1500余名在校学生。在编专任教师130人,平均年龄42岁;硕士研究生28人、本科10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占比21%;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教师1人。近年来,学校有2名教师参加全国非统编高中教材编写和试教,有4名教师是上海市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我校教师主持和参与课题27个,其中市级以上课题8个,发表论文88篇,出版专著11本。 学校现有校区占地面积约4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515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的高桥中学森兰分校区,对标教育部未来学校2.0和市教委教育信息化2.0目标,占地面积约30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以上。 跨越两个世纪的高桥中学,胜景犹存、文脉不绝,有被称为国内现存第一块航运御碑的明朝永乐御碑、被列入上海古树名录的枫杨树、4处区级保护文物等,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师生如同置身于古代书院,在历史古今纵横间埋下读书报国的壮志雄心。著名历史学家程应鏐担任新中国成立后学校的第一任校长,西泠印社社员金石书法家王京簠、曾任吴宓助理的燕京大学毕业生高长山、金陵女子大学毕业生张尚琼等众多名家才俊先后来校任职任教,一批批名师大家的驻足耕耘,熔炼出一种永不磨灭的担当精神。学校拥有光荣的革命传统,1947年起中国共产党就在高桥中学开展了秘密革命活动,校内同时独立存在教委地下党支部、学委地下党支部、地下党外围组织等3个地下党组织,“有国才有家,为祖国为人民”的爱国情怀与红色基因,深深植入高桥中学这一片热土。校史育人、环境养人、精神树人,学校始终以厚重的底蕴涵养学生,引领学子探寻人生意义、领悟生命价值、塑造高尚情怀。 一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多名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涌现出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立伟、火箭发射测控专家张飞碧、书法篆刻家凌士欣、美术史家徐建融、网络奇才满舟、中国第一位穿越北冰洋的女驾驶员白响恩等社会栋梁。学校先后提出“双成双全”(成人成才;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和“三优一本”(优化学校环境、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主张。近年来,学校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百年老校的文化传统相融合,积极探寻教育发展规律,坚守教育本真,办学思想逐步凝练,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以《文化变革与学校发展——历史文化名校的现代化转型》《浦东百年老校的传承与发展》等市区级课题研究为抓手,凝练形成了“为学以理,积学精业”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引领地域文化繁荣,涵育终身学习能力”的办学目标,提出了培养“现代君子”的育人目标,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积学精业读书地,小桥流水高桥园”。作为一所园林式学校,从创立至今一直坐落在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的“民国时期高桥公园”旧址。“高桥十景”(“一碑”、“二苑”、“三亭”、“四桥”),天然的自然生态优势孕育了学校独具特色、源远流长而又良性运转的“生态家园文化”。学校持续开展“家园建设”,提升师生的“主体意识和归属感”,形成了团结奋进、文明和谐的整体氛围。学校干部队伍责任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执行能力强;教师队伍敬业爱生、业务能力过硬、奉献精神突出、凝聚力战斗力强;职工队伍认真负责、热心服务、保障到位、乐于奉献。高桥中学日益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实现自己事业理想与人生价值的美好家园,成为莘莘学子心中的读书圣地和成长乐园。 学校现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体育先进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职工最满意的事业单位。学校曾荣获上海市普教系统十大校园文化新景观提名奖、浦东新区五四红旗团组织、浦东新区艺术特色学校、浦东新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示范点、浦东新区党建品牌项目、浦东新区模范退管会等称号。2021年学校又荣获“2019-2020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 传承红色基因,走进崭新时代。高桥中学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以更高的历史站位和更广的战略视野,积极探索新时代发展素质教育的良方,从学校历史、教育现实和学生未来的链接中探寻改革动因与实践方略,从整体上探寻普通高中发展方式和育人方式改革的立足点与创新点,力争把高桥中学建设成为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典范、百年老校文化传承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标杆,成为引领浦东、示范上海、辐射全国的现代化名校。

校园风光

招生简章
学校荣誉
教师招聘
校长寄语
校园开放日

 

 

 

2022年上海市高桥中学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

资格确认专业技能线上评价工作方案

 

一、  学校介绍

上海市高桥中学是浦东新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目前正在积极创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以培养“文质彬彬、和而不同、兼济天下的现代君子”为目标,始终把“发展校园文化艺术,引领地域文化繁荣”作为提升学校办学品质的重要抓手。我们聚焦艺术素养的提升,打造戏剧特色精品项目,努力推进艺术特色教育初高中的有效衔接与传承。

二、  招生项目

戏剧

三、  招生计划

3人(男女不限)

艺术骨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线上120分),方可被正式录取。

四、  评价方式

本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专业技能线上评价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参加资格确认的学生需提交作品,并参加线上互动交流。

五、  组织领导

(一)艺术骨干学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沈正东

组员:赵文秀、方其林、孙伟兰、保晓青

(二)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孙伟兰

组员:王志杰、何龙华、王菲、高艳

(三)资格确认评审工作专家小组

区级专家1人(由区级专家库随机抽取并委派),校外专家2人,校内专家2人。

由党总支在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中选择3人组成艺术骨干学生招生监督小组,对资格确认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  报名条件

申报我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在浦东新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必须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申报项目符合我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项目。

(三)2022年度被评为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各分团优秀团员(已推荐优秀团员的区级学生艺术团名单见附件3),团籍档案完整、连续团龄2年及以上的学生,可填写《2022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附件4)。资格审查条件由各区级艺术团负责,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所在团和所在学校公示。公示后的团员方可申报艺术特长相对应的招收学校。

(四)本人初中阶段曾荣获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戏剧)相关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单项比赛金、银、铜奖或浦东新区中小学艺术单项比赛金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相对应的获奖证书原件,经招收学校核实无误后,方能取得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

注:除必须满足条件(一)和(二)外,还需要至少满足(三)和(四)中的一项,方可获得我校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

七、  报名办法

(一)填写《2022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学生名单须在毕业学校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凡有意向报考我校2022年区级艺术骨干的考生及家长,须在取得公示资格后,于6月24日(星期五)前务必登陆我校如下网址进行报名。

网址:http://180.168.6.85/gqzs2022/.

2.材料递交:6月24日(星期五)前,请考生家长将《2022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优秀团员证明、公示证明及相关成绩证明材料(注:奖状、证书均为复印件)快递至上海市高桥中学:季景北路859号,课程教学处收。

3.资格审核:收到报名材料后,我校将对相关学生是否符合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核结果,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材料的一律以不符合我校报名资格处理。

八、资格确认提交作品要求

(一)递交作品的项目分类要求

戏剧项目提交作品要求:提交本人专业技能展示视频资料。

(二)提交作品的视频制作要求

1.学生录制视频时,不得化浓妆,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

2.学生在演唱(奏)、表演、创作作品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作品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3.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横屏录制,录制时要将学生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使用MP4格式。

4.戏剧项目录制个人展示视频时长在8分钟以内。

5.戏剧项目可播放伴奏音乐。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专业技能线上评价资格。

(三)提交作品的要求

1.戏剧项目提交作品的上传要求

请务必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24:00前,上传规定的专业技能展示视频文件到指定邮箱。视频大小:1G之内,清晰度:不高于720p(1280*720),视频格式:MP4。请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297321253@qq.com(建议使用QQ邮箱超大附件)。邮件标题与附件文件名均以(项目+小项+姓名+中考号)格式命名。

九、资格确认线上互动交流工作流程

(一)资格确认线上互动交流时间

2022年6月26日(星期日)下午1:00。

(二)线上互动交流的内容

互动交流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钉钉会议。

互动交流从基本素养、专业技能、艺术实践经历三方面展开。每位学生交流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资格确认线上互动交流环节实施全程录像。

十、资格确认专业技能线上评价结果公示

资格确认将按不超过招生规模的2倍择优通过(学生人数不足招生规模2倍的,如数通过),通过学生名单将于6月27日(星期一)至7月1日(星期五)在上海市高桥中学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预录取与签约

(一)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组织专业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按招生计划进行择优足额签约预录取。

(二)考生接到学校联系电话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填写《资格确认报名表》备招办录取之用。逾期不确认,视作自动放弃。

(三)学校预录取名单确定后,通知预录取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学校醒目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已签约预录取的区艺术骨干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区级骨干学生资格以及预录取资格。

十二、监督与保障

(一)全面监督

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专业技能评审专家签订公正评价承诺书。

(二)监督电话

校级监督电话:58679703   联系人:保老师  

区级监督电话:20742730

(三)招考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50408432  58671938转8007   

十三、附件

1. 线上互动交流相关要求

2. 学生承诺书

3. 2022年浦东新区已推荐优秀团员的区级学生艺术团名单

4.2022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

                             

 

 

 

                                上海市高桥中学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线上互动交流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现场专业技能评价现调整为线上举行。请参加线上互动交流的学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主机位(用于正面互动交流):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

2.辅机位(用于监控互动交流环境):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

3.网络良好能满足互动交流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或性能良好的无线网络,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

4.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互动交流房间,学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远程互动交流平台推荐为腾讯会议,具体平台以报考学校通知为准,学生应提前做好准备。

二、学生需准备的用品

1相关证件(学生电子学籍卡、身份证、市级学生艺术团团员证等)。

2.学校要求准备的其他用品。

3.签好字的《学生承诺书》。

三、线上互动交流的流程

1.学生通过工作人员引导提前进入交流平台。

2.学生通过资格验证后进入候场区。

3.候场时,确认互动交流顺序,调试好设备,耐心等待。

4.开始互动交流,采用主机位和辅机位双机位方式进行。学

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保证主机位屏幕及桌边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5.学生互动交流回答完毕后,在评委同意后退出交流平台。

6.互动交流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学生应保证手机联系通畅,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联系。如学生无故缺席的,可视为自动放弃。

7.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官方通知通告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须仔细阅读并遵守学校规定,自觉服从学校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互动交流环节。请学生不要私自建立或加入微信群或qq群等,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学生在互动交流期间须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联系。学生无故缺席造成无法完成互动交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互动交流。

2.为确保网络远程互动交流顺利进行,不排除采用首选平台以外的平台作为备用互动交流平台的可能,具体由学校通知。

3.学生进入互动交流平台后,须按学校规定的格式设定个人信息,并听从工作人员指示,按规定进行操作:

主机位:设于学生正面,学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全程开启平台声音和视频,关闭其他可能影响互动交流的软件及屏保等功能,面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离场;

辅机位:从学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学生主机位屏幕及桌面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保持平台静音,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互动交流的通话、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

4.学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从各项指令,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互动交流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互动交流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5.学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互动交流,并主动配合身份核验、资格审查和互动交流环境查验等。互动交流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更改声音和变换面容。

6.学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空间,独自参加互动交流。本人互动交流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得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学籍卡、准考证、团员证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物品。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7.学生互动交流过程中须全程开启主机位声音和视频,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调整和操作双机位设备。

8.互动交流过程中须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擅自查阅资料和切换互动交流平台页面。

9.互动交流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等,不得保存和传播互动交流有关内容。禁止泄露或公布互动交流相关信息。在学校互动交流工作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互动交流内容相关的情况。

10.学生互动交流过程中除与互动交流工作人员联系外,不得接打电话。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如擅自操作互动交流终端设备退出互动交流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互动交流资格。

 


 

附件2

学生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2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专业技能线上评价的学生。我已认真阅读本市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资格确认线上专业技能评价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并郑重承诺:

一、保证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

二、自觉服从线上互动交流组织学校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资格确认学校纪律和要求诚信参加。

四、若互动交流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在学校互动交流全部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传播与互动交流内容相关的情况。

六、互动交流过程中不录音、录像、截图、录屏、投屏、直播,不保存与互动交流相关的内容。

七、本人互动交流过程中,保证只有本人一人在相对独立、安静的空间,无他人进出。

八、主动服从并积极配合报考学校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其他相关工作。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承诺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浦东新区已推荐优秀团员的区级学生艺术团名单

1.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民乐团

2.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管弦乐团

3.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管乐团

4.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合唱一团

5.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合唱二团

6.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戏剧一团

7.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戏曲团

8.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美术一团

9.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书法团

10.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舞蹈一团

11.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键盘乐团

12.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进才中学北校昆曲团

13.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侨光中学合唱团

14.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浦东模范中学合唱团

15.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唐镇中学戏剧团

16.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南汇第二中学民乐团

17.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陆行中学南校民乐团

18.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川沙中学华夏西校民乐团

19.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上南中学东校舞蹈团

20.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上师大附属高桥实验中学管乐团

21.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香山中学美术团

22.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美术团


 

附件4

2022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

招生学校(盖章):毕业学校:学生报名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艺术特长

 

学校名称(地址、邮编)

 

电话

 

家庭地址(邮编)

 

电话

 

报考学校

 

身份证号

 

上海学籍号

 

参加区级学生艺术团情况

参加分团(队)名称

入团日期

连续团龄

评为优秀团员时间

    

在团表现(由分团队负责人填写)分团(队)负责人签名盖章

 

毕业学校

意见

已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该生报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招生学校

意见

已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该生通过资格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区教育局德育处、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学校各留一份。若报考2所学校,须填写2张报名表。